從小,時間對我來說,意義上是模糊的。

我敢說,我哥出生就贏在起跑點,不管遠親近鄰看到他總會說幾句

「這孩子五官好精緻啊!」

「將相之才,將來一定不得了!」

「頭大面四方,以後你們一家人就靠他了!」

不管是不是場面話,據說當時我哥就是長得特好,在醫院的嬰兒室,連別人家嬰兒的阿嬤都走過來忍不著稱讚。等到我出生的時候這一切榮耀似乎都淡化了,我不但長得小,還黑黑皺皺的,家裡重男輕女的長輩們一聽是個ㄚ頭,不約而同都來個冷處理。

長大以後的我們差距就更大了。我哥花一個小時可以完成的事,我要花五六七八九倍的時間,還不一定搞得定。我哥吃一餐飯如果要20分鐘,我就要花兩個小時,冬天吃到菜湯都結凍了還不肯吃完。我哥就是那種一目十行,過目不忘的人;而我,是一目十行,過目即忘,我爸總說,我腦容量好小。

我也不願意如此的自我放逐,但我哥總是以倍數的速度跟我一起成長,漸漸的養成我在拖拖拉拉、軟軟爛爛的時間流中度過。

所以,時間對我來說,是模糊的。

既然課本的文字記也記不得,發呆開始變成一種習慣,心不在焉也開始變成我的一種標記。大家都說我好空靈,但其實他們都不知道,我是根本沒有在聽。

直到我踏在耶路撒冷的石板路上,旁邊有一個不認識的外國人突然對我說「妳知道嗎?人的壽命只有幾十年,我們腳下這些石板都是千年的歷史,這太了不起了吧!」這個年輕人看來也是自己一個人旅行。一個人旅行的妙處就在於,所有不認識的人,都是你的朋友。

於是我靠在牆上,開始感受這千年留下來的溫度。我從來沒想過,時間是這麼雄偉,如巨浪一般隨時可以把人淹沒;時間又是這麼狡詐,這一秒妳沒有珍惜,就永遠永遠失去了。

於是乎,我想扭轉這一切!

 

我開始為自己的人生負責,我開始珍惜每一個當下,我開始敲醒自己的腦袋,用全力生活著,不放過每一個學習的機會,不放過每一次旅行的機會。

歲月過去了,難道只能剩下老朽嗎?